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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工藝用水區別與比較
發布日期:2021-08-07 18:45瀏覽次數:3505次
醫療器械工藝用水是醫療器械產品實現過程中使用或接觸的水的總稱,以飲用水為原水,主要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的純化水、注射用水和滅菌注射用水及其他方法產生的同等要求的注射用水,還包括體外診斷試劑用純化水、血液透析及相關治療用水、分析實驗室用水等。

醫療器械工藝用水是醫療器械產品實現過程中使用或接觸的水的總稱,以飲用水為原水,主要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的純化水、注射用水和滅菌注射用水及其他方法產生的同等要求的注射用水,還包括體外診斷試劑用純化水、血液透析及相關治療用水、分析實驗室用水等。

醫療器械工藝用水.jpg

一、醫療器械工藝用水定義

(一)飲用水是指供人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一般作為純化水原水,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

(二)純化水(PW)為飲用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應的方法制得的制藥用水,不含任何添加劑。

(三)注射用水(WFI)是指純化水經蒸餾法或超濾法制備的同等要求的水。

(四)滅菌注射用水常見于藥品生產企業,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如確需使用滅菌注射用水,應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合法資質的企業采購具有藥品批準文號的滅菌注射用水。

(五)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可參照《體外診斷試劑用純化水》(YY/T 1244-2014)執行,適用于體外診斷試劑使用、試劑配制、儀器及器械清洗等。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如按照該標準對工藝用水進行質量控制,應符合該標準的要求。

(六)化學分析等試驗用水可參照《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GB/T6682-2008),適用于化學分析等試驗用水,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如按照該標準對工藝用水進行質量控制,應當符合該標準的技術要求。

(七)《血液透析及相關治療用水》(YY0572-2015)適用于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濾過和在線血液濾過或在線血液透析濾過中制備透析濃縮液、透析液和血液透析器再處理用水,血液透析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如按照該標準對工藝用水進行質量控制,應當符合該標準的技術要求。

純化水和注射用水的主要區別見表1,中國國家實驗室用水標準見表2,不同工藝用水的指標關系詳見表3。

二、純化水和注射用水的主要區別

  項目

  純化水

  注射用水

微生物

≤100CFU/mL

≤10CFU/100mL

熱原

<0.25EU/mL

生產方法

蒸餾、離子交換、反滲透

其它適當的方法

純化水經蒸餾或超濾

其它適當的方法

使用保存

一般應當臨用前制備,如確需保存,應當采取措施確保儲存環境時間符合要求,保障水質安全

>80℃保溫

>70℃保溫循環

<4℃狀態存放

制備后12小時內使用

三、中國國家實驗室用水標準

  指標名稱

  一級

  二級

  三級

pH值范圍(25℃)

-

-

5.0-7.5

電導率(25℃)mS/m

≤0.01

≤0.10

≤0.50

可氧化物質含量(以O計)mg/L

-

≤0.08

≤0.40

吸光度(254nm,1cm光程)

≤0.001

≤0.01

-

可溶性硅(以SiO2計)含量(mg/L)

≤0.01

≤0.02

-

蒸發殘渣(105℃±2℃)含量/(mg/L)

-

≤1.0

≤2.0

四、醫療器械工藝用水對比關系: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5年版

  YY/T1244-2014

  GB/T6682-2008

水種

純化水

注射用水

體外診斷試劑用純化水

一級

二級

三級

性狀

無色的澄清液體;無臭

無色的澄清液體;無臭

澄清、無色的液體

不作規定

酸堿度(純化水)、pH值(注射用水)

比色法

5.0-7.0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5.0-7.5

硝酸鹽

比色法

比色法

不作規定

亞硝酸鹽

比色法

比色法

比色法

比色法

電導率25℃

≤5.1μS/cm

≤1.3μS/cm

≤0.1mS/m

≤0.01

mS/m

≤0.10mS/m

≤0.50mS/m

吸光度254nm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0.001

≤0.01

不作規定

總有機碳

≤0.5mg/L

≤0.5mg/L

≤0.5μg/L

不作規定

易氧化物

比色法

不作規定

比色法

不作規定

≤0.08mg/L

≤0.4mg/L

不揮發物

≤1mg/100mL

≤1mg/100mL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可溶性硅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0.01mg/L

≤0.02mg/L

不作規定

蒸發殘渣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不作

規定

≤1.0mg/L

≤2.0 mg/L

重金屬

比色法

比色法

不作規定

不作規定

微生物限度

≤100CFU/mL

≤10CFU/100mL

≤50CFU/mL

細菌內毒素

不作規定

<0.25EU/mL

不作規定

制備方法

飲用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應的方法制得,不含任何添加劑

純化水經蒸餾所得的水

飲用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應的方法制得,不含任何添加劑

二級水經過石英設備蒸餾或離子交換混合床處理后,在經0.2μm微孔濾膜過濾

多次蒸餾或離子交換等方法

蒸餾或離子交換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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