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包材登記流程和要求
一、設定依據:
1.《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附件1第15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二、法定機關: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128號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28號大成廣場3門一層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周三、周五下午不對外受理)
(一)窗口咨詢;
(二)電話咨詢 010-85242306 或010-88331793;
(三)網上咨詢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網站http://www.cde.org.cn/ ,申請人之窗一般性技術問題咨詢;
(四)信函咨詢 部門名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128號 郵政編碼:100022 聯系電話:010-68585566
三、需要的時間:
1.在收到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對登記資料進行完整性審查。
2.在審批藥品制劑注冊申請時一并審評。
3.網站: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法人注冊 (nmpa.gov.cn)
四、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來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藥包材登記表》 | 原件和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1份;A4紙質版/1份 |
藥包材基本信息 | 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刻錄光盤)/1份 |
生產信息 | 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刻錄光盤)/1份 |
質量控制(質量標準、分析方法的驗證、質量標準制定依據) | 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刻錄光盤)/1份 |
批檢驗報告 | 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刻錄光盤)/1份 |
穩定性研究 | 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刻錄光盤)/1份 |
相容性和安全性研究(相容性研究、安全性研究) | 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刻錄光盤)/1份 |
申報事項 | 原件和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1份 |
品種及相關情況 | 原件和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1份 |
產品所有權人信息 | 原件和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1份 |
生產企業信息 | 原件和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1份 |
委托研究機構信息 | 原件和復印件 / 申請人自備 | 電子/1份 |
五、辦理流程:
產品研發定型——生產三批次產品——穩定性、相容性和安全性研究——藥監總局網上登記——現場提交資料——取得登記號——與藥品關聯審評——登記信息“與制劑共同審評審批結果”列內容由“I”變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