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承接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系列文章,今天為您帶來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全流程介紹最后一篇文章,有關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的中止或終止相關介紹,見正文。
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的中止或終止:
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申辦方決定暫停或者終止臨床試驗的,應當在5日內通知所有臨床試驗機構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部門,并書面說明理由。臨床試驗機構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相應的研究者、倫理委員會。對暫停的臨床試驗,未經倫理委員會同意,不得恢復。臨床試驗結束后,申辦者應當書面告知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在臨床試驗過程中,申辦者得到影響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的重要信息時,應當及時對研究者手冊以及相關文件進行修改,并通過臨床試驗機構的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部門提交倫理委員會審查同意。
臨床試驗過程中,如修訂臨床試驗方案以及知情同意書等文件、請求偏離、恢復已暫停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應當在獲得倫理委員會的書面批準后方可繼續實施。
標簽: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同品種比對、同品種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