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日,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的通告》,一起來看具體內容。
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的通告
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國發〔2024〕11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24年第25號)、《關于加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通知》(國市監質監發〔2024〕65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完善工業產品、計量和檢驗檢測行政許可工作的通知》(浙市監監〔2024〕19號)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杭州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調整如下:
一、對冷軋帶肋鋼筋、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鋼絲繩、膠合板、細木工板、安全帽等6種產品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企業生產以上產品須在2024年9月25日前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自準予生產許可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自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以上6種產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之前生產、銷售的以上6種產品,發現不合格的,應依法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予以處置。
二、化肥(指復肥、磷肥)生產許可證審批方式由告知承諾調整為“先核后證”審批;化肥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或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延續的,不再實行告知承諾和免實地核查。
三、自2024年10月1日起,杭州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事項全部統一由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包括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變更、延續、撤回、撤銷、注銷及相關公告等全部權限;不再委托縣(市、區)局。原受委托的縣(市、區)局2024年10月1日之前受理的,仍由其負責辦結。杭州市許可事項已實現全程網上辦理并全面核發電子證書。
四、為保證我市工業產品生產經營的順利開展,請相關工業產品生產企業盡快完成相應許可申請。具體政策信息詳見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相關信息:http://zjamr.zj.gov.cn/col/col1228971567/index.html?tabid=217。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