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杭州市市場管理管理局發布通告,近期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消費者舉報,查處了15起網絡銷售假冒“奧運口罩”案件。
“奧運同款”“冠軍同款”,還被印上了奧運標志——“奧運熱”帶熱了奧運周邊同款一并走紅的同時,也要小心一些假冒產品,最近,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消費者舉報,查處了15起網絡銷售假冒“奧運口罩”案件。
網絡銷售假冒“奧運口罩”
將處罰5000元到50000元不等
在東京奧運會上,隨著中國奧運健兒的出色表現,中國奧運代表團佩戴的“奧運口罩”也引發關注,深受觀眾喜愛。一些不法商家也盯上了這一商機,做起了“冠軍同款”“奧運口罩”的生意,這類口罩上都有“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商家在銷售時也使用了“奧運會”“奧會”等用語進行宣傳。
在接到消費者舉報后,余杭區市場監管局馬上開展了進一步調查。“根據我們調查的情況發現,存在此類問題的商家有15家,均為電商,都是在網上銷售侵權奧運口罩和使用奧林匹克標志。主要被處罰原因是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的許可,就在商業用途中使用了奧林匹克標志,包括在口罩上面使用這個五環圖案的標志以及銷售這些口罩。”余杭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說,“處罰額度方面,根據違法情節不同,我們將處罰5000元到50000元不等的罰款金額,并責令他們停止銷售。”
未經許可
不得使用奧運標志
對此,余杭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此前,中國奧委會對外聲明,東京奧運會中國體育代表團佩戴的“奧運口罩”是帶有中國奧委會官方標志的“代表團口罩”,為代表團自用,未進入市場銷售,同時,中國奧委會也未許可上述商家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奧林匹克”有關標志。
“在今年7月8日,國家知識產權部門對包括‘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奧林匹克運動會’和‘奧林匹克會歌’在內的18種標志予以公告,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依法享有上述標志的專有權,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的規定,未經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本案中的商家,均是未取得權利人許可,就擅自銷售帶有‘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的口罩和使用奧林匹克相關標志,為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行為,我局將依法做出相應處理。”余杭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說。
隨著2022年杭州亞運會的臨近,市場上也必將掀起一股“亞運熱”,余杭區市場監管局將以此次案件的查辦為契機,圍繞杭州亞運會的特殊標志、商標等知識產權,依托《浙江省第19屆亞運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執法,當好東道主,服務亞運會,全力做好杭州亞運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同時,余杭區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口罩時,還是要先關注口罩的防護效果,更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質量可靠的防護口罩,切莫被外觀吸引而買到假貨,給自己個人健康帶來風險,造成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