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乳頭瘤病毒(HPV)核酸檢測及基因分型試劑是指利用包括PCR-熒光探針法或其他分子生物學方法在內的核酸檢測技術,以特定高危型HPV核酸(包括DNA和RNA)序列為檢測目的,對人宮頸脫落上皮細胞進行體外定性檢測的試劑,以確定受試樣本中是否存在高于陽性判斷值水平的高危型HPV病毒,或同時鑒定感染HPV的基因型別。
人乳頭瘤病毒(HPV)核酸檢測及基因分型試劑是指利用包括PCR-熒光探針法或其他分子生物學方法在內的核酸檢測技術,以特定高危型HPV核酸(包括DNA和RNA)序列為檢測目的,對人宮頸脫落上皮細胞進行體外定性檢測的試劑,以確定受試樣本中是否存在高于陽性判斷值水平的高危型HPV病毒,或同時鑒定感染HPV的基因型別。此類試劑在臨床上用于:(1)篩查宮頸細胞學檢查為ASC-US(意義未確定的非典型鱗狀上皮細胞)結果的患者,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陰道鏡檢查(以下簡稱ASC-US人群分流用途);(2)對于30歲及以上的女性,通過檢測是否有高危型HPV感染,與宮頸細胞學檢查聯合進行宮頸癌篩查,此檢測結合細胞學病史和其他風險因素的評估、以及臨床診療和篩查指南的要求,用于指導患者的管理(以下簡稱宮頸癌聯合篩查用途);(3)對于某年齡段(根據臨床試驗結果而定)女性,通過檢測是否有高危型HPV感染,進行宮頸癌篩查,此檢測結合細胞學病史和其他風險因素的評估、以及臨床診療和篩查指南的要求,用于指導患者的管理(以下簡稱宮頸癌初篩用途)。除此以外,若申請人提出其他的預期用途,則應詳細描述相關的臨床背景信息和該檢測與臨床用途的相關性,并在臨床試驗中充分驗證相關的臨床意義。
該類試劑應通過臨床試驗路徑進行臨床評價,臨床試驗包括產品臨床性能研究和針對預期用途的臨床有效性研究兩部分。臨床試驗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和《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如相關法規、文件有更新,臨床試驗應符合更新后的要求。下面僅說明該類產品臨床試驗中應關注的重點問題。
1. HPV核酸臨床檢測性能研究設計
1.1臨床試驗方法
申請人應選擇已批準上市、臨床普遍認為質量較好的同類產品和/或核酸序列測定方法作為對比方法,采用擬申報產品與之進行比較研究試驗,以評價擬申報產品檢測目標HPV基因型的能力。需要注意的是,當擬申報產品的陽性判斷值高于最低檢測限水平時,檢測結果判定為“陰性”的情況包括兩種,其一為待測樣本中存在高于最低檢測限水平的HPV靶核酸,但靶核酸水平低于陽性判斷值;其二為待測樣本中無HPV靶核酸,或靶核酸水平低于最低檢測限水平。在檢測結果的統計分析中應分別列明各種情況,可參考表1。
1.2臨床試驗對比方法選擇
臨床試驗應選擇已上市的同類產品作為對比試劑,評價申報產品與已上市同類產品的一致性。對比試劑的選擇應考慮檢測的人乳頭瘤病毒型別范圍、產品性能等方面應與試驗體外診斷試劑具有良好的可比性。針對不區分型別的檢測試劑,應采用適當的方法確認納入臨床試驗的陽性病例樣本HPV型別;針對分型檢測試劑,對比方法應能夠充分評價每個型別的臨床檢測性能。選擇已上市同類產品進行臨床試驗時,對比試劑配套使用的核酸提取試劑應滿足其說明書要求。
申請人亦可采用試驗體外診斷試劑與核酸序列測定(Sanger測序)方法進行對比試驗,評價兩種檢測方法的一致性。同時還應進行部分病例與已上市同類產品進行對比試驗。以上兩方面評價結果結合起來共同論證試驗體外診斷試劑的臨床性能。
臨床試驗資料中應對測序方法進行詳細的介紹,應采用公認的靶基因進行測序,針對靶基因的選擇應提供依據。明確檢測過程中配套使用的核酸提取試劑,針對測序方法提交性能驗證數據,證明測序方法與試驗體外診斷試劑的可比性。如測序試驗委托其他機構完成,還應提交由臨床試驗機構委托第三方機構/實驗室開展相關試驗的測序服務合同/協議,提交相關機構資質和選擇依據。
有關核酸序列測定方法的資料要求:臨床試驗中如涉及核酸序列測定方法,則建議對擴增子進行雙向測序。應在臨床研究報告中對選用的測序方法做詳細介紹,并提供以下關于測序試驗的詳細信息及資料。
1)測序方法原理、測序儀型號、測序試劑及消耗品的相關信息。
2)測序方法所用引物相關信息,如基因區段選擇,分子量、純度、功能性試驗等資料。
3)對所選測序方法的分析性能進行合理驗證,尤其是最低檢測限的確認,建議將所選測序方法與擬申報產品的相關性能進行適當比對分析。
4)測序方法應建立合理的陽性質控品和陰性質控品對臨床樣本的檢測結果進行質量控制。
5)提交有代表性的樣本測序圖譜及結果分析資料。
1.3臨床試驗受試人群的選擇及樣本采集
病例選擇及樣本類型:受試者應包含各種臨床表現的人群,如:宮頸細胞學檢查正常者、宮頸上皮細胞異常者以及診斷為宮頸上皮內瘤變(CIN)和宮頸浸潤癌等的患者,受試者年齡應在<30、30~39、40歲以上年齡段均有分布。
臨床試驗如選擇與已上市同類產品進行比對的設計,且試驗體外診斷試劑與對比試劑由于樣本采集、處理、保存等差異不能使用同一份樣本進行檢測,此時可針對每位受試者進行兩次樣本采集,并分別進行試驗體外診斷試劑和對比試劑的檢測,兩次采集樣本的順序應遵循隨機原則。需要注意的是,臨床試驗應保證一次樣本采集不會影響下一次樣本采集。
1.4臨床試驗樣本量
建議以與對比方法的比較研究為基礎進行樣本量估算。臨床試驗陽性樣本和陰性樣本數量應分別滿足統計學要求。針對與Sanger測序法或同類已上市產品的對比試驗,可采用目標值法公式分別估算整體最低陽性和陰性樣本例數。
樣本量估算公式如下:
其中陽性符合率和陰性符合率的臨床可接受標準(P0)建議不低于90%。臨床試驗結果中,相關評價指標的95%置信區間下限應不低于預設的臨床可接受標準。當評價指標P接近100%時,上述樣本量估算方法可能不適用,應考慮選擇更加適宜的方法進行樣本量估算和統計學分析,如精確概率法等。申請人亦可以選擇其他樣本量估算模型,但應詳述該樣本估算模型及相關參數設置的的科學性、合理性。
臨床試驗中,針對產品檢測范圍內的每種HPV基因型均應具有一定的陽性例數。結合產品臨床性能評價需要及HPV感染陽性率,建議16型陽性不低于100例,18型陽性不低于50例,其他各型別,如能夠分型,建議各型別分別不低于30例;如不能分型,產品能夠涵蓋的各亞型建議分別不低于20例。針對臨床試驗過程中確實難以收集的亞型,在提供相關證據的前提下,病例數可酌情減少。
鑒于此類產品樣本采集過程對檢測結果的準確性至關重要,因此,如產品可采用不止一種樣本保存液,則應針對不同的樣本保存液進行同源樣本的比較研究試驗,證明不同的樣本保存液不會影響檢測結果。相關比較研究試驗應于2家以上(含兩家)臨床試驗機構進行,樣本例數不少于100例。
1.5統計學分析
應選擇合適的統計學方法對比較研究試驗的檢測數據進行合理分析。對于此類試劑的比較研究試驗,常選擇交叉四格表的形式總結兩種方法定性檢測結果,計算陽性符合率、陰性符合率和總符合率,并計算95%置信區間,以考察兩種方法檢測結果的一致性。
對于基因分型試劑,臨床試驗中應分別驗證該產品對可鑒別HPV基因型的臨床檢測準確性,針對不同基因型HPV分別完成如上所述的統計學分析。
結果差異樣本的分析和驗證:對于兩種方法的檢測結果不一致的樣本,申請人應針對具體情況進行合理分析,必要時選擇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驗證,亦可結合患者的臨床病情進行分析。
2.預期用途的臨床有效性研究設計
2.1針對ASC-US人群分流用途
2.1.1臨床試驗方法
申請人應在適合進行宮頸細胞學檢查的女性中,入組宮頸細胞學檢查為ASC-US的受試者,針對入組的ASC-US人群首先采用擬申報產品進行HPV核酸檢測,然后,無論HPV檢測結果如何,均應進行陰道鏡檢查,根據陰道鏡檢查結果,必要時取樣進行組織病理學檢查。建議采用同一份宮頸上皮細胞樣本進行細胞學檢查和HPV檢測,以避免樣本取材不同帶來的偏差;而宮頸細胞樣本采集與陰道鏡檢查之間的時間間隔不應過長,建議不超過12周。以陰道鏡檢查和組織病理學檢查結果為金標準,評價擬申報產品的臨床性能。
2.1.2臨床試驗受試人群
臨床試驗入組人群應為宮頸細胞學檢查為ASC-US的受試者,臨床試驗建議前瞻性入組,應避免選取已確定需進行陰道鏡檢查的人群,以免造成入組人群的傾向性,臨床試驗應以來自篩查的人群為主。入組人群應盡量在不同的年齡范圍均有分布(<30、30~39和40歲以上),各年齡組受試者例數及CIN2以上病例均應有一定的病例數。
2.1.3臨床試驗病例數
應根據檢測試劑靈敏度要求、疾病發病率等對入組樣本例數進行科學的分析和計算,本臨床研究建議以臨床靈敏度為主要評價指標,采用抽樣精度的模型進行樣本量估算。臨床試驗終點為病理學檢查結果≥CIN2。可采用如下公式:
2.1.4 統計分析
臨床試驗結果一般以四格表的形式進行總結,并據此計算臨床靈敏度、臨床特異性、陽性預期值、陰性預期值、陽性似然比、陰性似然比,并采用適當的方法計算95%置信區間;對于基因分型試劑,還需針對可鑒別的基因型單獨完成上述數據統計分析,應能夠支持基因分型的臨床意義;數據統計和分析方法參見表2和表3。
臨床試驗結果:應通過分析靈敏度、特異度、陽性似然比和陰性似然比的結果判斷擬申報產品用于ASC-US人群分流的臨床性能是否能夠滿足臨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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