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產品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旨在指導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準備及撰寫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產品注冊申報資料,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審評提供技術參考。
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產品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準備及撰寫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產品注冊申報資料,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審評提供技術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的注冊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并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確定其中的具體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其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
本指導原則是對注冊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和標準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按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的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產品。產品用于對缺氧患者進行輸氧,作為氧氣進入患者體內的通道。可重復使用輸氧面罩不適用本指導原則。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管信息
1.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應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等相關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產品名稱應以體現產品的特性、使用特點和預期用途為基本準則。
產品的品名舉例如下“ 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
2.分類編碼
根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分類編碼:08-06-14(08 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6 呼吸、麻醉用管路、面罩-14輸氧面罩)。
3.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產品注冊單元劃分可參照《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要求,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注冊單元劃分著重考慮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及適用范圍等因素。
按材質、設計、技術參數、預期用途、輔助功能等不同分為若干型號,比如:因原材料不同導致性能不同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普通型輸氧面罩、儲氧型輸氧面罩和可調氧型輸氧面罩可以作為一個注冊單元;帶有濕化功能的輸氧面罩(含有潮化杯、濕化液)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氣切面罩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二)綜述資料
1.產品的結構和組成
產品通常采用硅膠、聚碳酸酯(PC)、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等醫用高分子材料制成。
普通型輸氧面罩一般由面罩(面罩罩杯、鼻夾、松緊帶)、接頭、連接管路等組成,如圖1所示:
儲氧型輸氧面罩一般由面罩(面罩罩杯、鼻夾、松緊帶)、儲氧袋、接頭、單向閥、連接管路等組成,如圖2所示:
可調氧型輸氧面罩(文丘里面罩)一般由面罩(面罩罩杯、鼻夾、松緊帶)、氧濃度轉換接頭、連接管路等組成,如圖3所示:
氣切面罩一般由面罩(面罩罩杯、松緊帶)、呼吸彎頭、連接管路等組成,如圖4所示:
帶有濕化功能的輸氧面罩一般由面罩(面罩罩杯、松緊帶)、接頭、連接管路、潮化杯、濕化液等組成,如圖5所示:
2.產品工作原理/作用機理
連接管路與氧氣源的輸出端口連接,面罩罩杯覆蓋于患者口鼻等部位,用于對缺氧患者進行輸氧,作為氧氣進入患者體內的通道。
描述其產品工作原理與功能,以及組成部件(關鍵組件)的功能,以及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的特征等內容。
3.規格型號
按材質、設計、技術參數、預期用途、輔助功能等不同分為若干型號。說明產品的規格型號及劃分依據,明確各規格型號之間的區別。可采用列表形式對不同規格型號的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加以描述,必要時應提供差異部分的圖示說明。
4.包裝說明
申報產品需要描述注冊單元內所有產品組成的包裝情況,說明包裝清單和包裝方式,提供包裝圖示說明如何確保最終使用者可清晰地辨識包裝的完整性。應當說明其無菌屏障系統的信息。
5.研發背景
闡述申請注冊產品的研發背景和目的。如有參考的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宜提供其上市情況;同時列表比較說明與同類產品在工作原理、結構組成、原材料、性能指標、滅菌方式、適用范圍等方面的異同。
6.產品的適用范圍/禁忌證
適用范圍:用于對缺氧患者進行輸氧,作為氧氣進入患者體內的通道。
預期使用環境:明確該產品預期使用的地點,如醫療機構、家庭等。明確可能影響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壓力、移動、振動、海拔等。
適用人群:明確目標患者人群的信息,患者選擇標準的信息,以及使用過程中需要監測的參數、考慮的因素。
禁忌證:對產品材料過敏者禁用。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按照GB/T 42062《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的要求,對產品生命周期全過程實施風險管理。在產品準備注冊上市前,需對風險管理過程進行評審。評審需至少確保:風險管理計劃已被適當地實施;綜合剩余風險是可接受的;已建立產品上市后的追溯與臨床應用信息收集制度。
建議申請人參考GB/T 42062《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附錄C的要求判定醫療器械與安全性有關特征的問題。申請人需對該類產品進行充分的風險識別,風險識別的信息來源需要具體列出,可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途徑:類似產品的投訴/抱怨數據、醫學文獻、實驗室檢測、動物試驗數據、產品標簽標識、專家觀點等。對于風險識別信息的來源企業需具體說明,并提交有關支持文件或文獻。
根據GB/T 42062《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對產品已知或可預見的風險進行判定,產品進行風險分析時至少應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見下表),企業還應根據自身產品特點確定其他危害。針對產品的各項風險,企業應采取應對措施,確保風險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2.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的制定需符合《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需根據產品的技術特征和臨床使用情況來確定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的技術指標與檢驗方法。對宣稱的產品的技術參數和功能,需在產品技術要求中予以規定。技術指標需不低于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檢驗方法宜優先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的方法,若采用其他方法則需說明合理性原因并在研究資料中提供驗證資料。對于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不適用的條款,需說明不適用的原因。
常見的性能指標需包括以下內容但不限于此:
2.1性能指標
(1)外觀
產品應外觀整潔,無飛邊、毛刺。面罩罩杯、連接管路應柔軟有彈性,無明顯雜質、斑點、氣泡。
(2)尺寸及允差
企業應明確指出申報產品所包含的規格尺寸和允差要求。應包括罩杯尺寸、管路的外徑、長度等。
(3)通氣性能
應明確氧氣通過流量。
(4)管路抗折性能/還原性能
(5)管路連接部位密封性(如泄漏、氣流阻力、壓力降等)
(6)面罩罩杯側孔排氣性能(二氧化碳排放性能),應明確側孔孔徑;儲氧型吸氧面罩應定義單向逆止膜片、單向閥的相關性能。(如適用)
(7)粘結、連接牢固度
各粘結件間、接口和設備間連接牢固度應不斷裂或松動。
(8)氧濃度調節范圍(如適用)
可調節型輸氧面罩應定義氧濃度調節范圍,如24%-50%。
(9)無菌
(10)環氧乙烷殘留量(如適用)
(11)化學性能
應包含GB/T 14233.1適用的化學要求。如:重金屬、酸堿度、還原物質、蒸發殘渣等。
(12)入口接頭
連接管路上與呼吸設備相連接的接頭(即:入口接頭)應符合YY/T 1543-2017標準的要求。
(13)附件性能
配合使用的附件(如綁帶、儲氧袋、濕化裝置等)應制定相關要求。
濕化裝置:應符合YY/T 1610-2018標準的要求,濕化液一般為純化水;濕化器配件和濕化液中不應添加用于實現無菌、抑菌目的的其他化學物質或藥物。
2.2檢驗方法
產品的檢驗方法需根據技術性能指標設定,檢驗方法需優先采用公認的或已頒布的標準檢驗方法;自建檢驗方法需提供相應的方法學依據及理論基礎,同時保證檢驗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現性,必要時可附相應圖示進行說明,文本較大的可以附錄形式提供。
3.同一注冊單元內檢驗代表產品確定原則
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檢驗的產品應當能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它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說明典型性型號選擇的依據。具有差異性的產品應進行差異性檢測。
舉例:普通型輸氧面罩、儲氧型輸氧面罩和可調氧型輸氧面罩三種類型產品中,可調氧型輸氧面罩結構最復雜,生物、化學、物理等性能指標涵蓋其他兩種產品的指標,能夠代表其他產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則可以確定可調氧型輸氧面罩為這三種產品的典型產品。
4.研究資料
(1)物理和化學性能研究
應當提供產品化學/材料表征、物理和/或機械性能指標的確定依據、設計輸入來源以及臨床意義,所采用的標準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論基礎。
(2)聯合使用
本產品預期與其他醫療器械聯合使用實現同一預期用途,應當提供證明聯合使用安全有效的研究資料,包括互聯基本信息(連接類型、最低性能)、聯合使用風險及控制措施、聯合使用上的限制,兼容性研究等。
(3)生物學特性研究
生物學評價研究資料應當包括:生物相容性評價的依據、項目和方法;產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與人體接觸的性質;實施或豁免生物學試驗的理由和論證;對于現有數據或試驗結果的評價。若產品采用的是新材料,則應考慮氣體相容性。
生物學特性研究建議按照GB/T 16886.1《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和《關于印發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和審查指南的通知》相關要求進行。若進行生物學試驗,至少應進行體外細胞毒性試驗、致敏試驗。也可參考ISO 18562系列標準。
(3)滅菌研究
參考GB 18280《醫療保健產品滅菌輻射》系列標準、GB 18279《醫療保健產品滅菌環氧乙烷》系列標準和GB/T 16886.7《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7部分:環氧乙烷滅菌殘留量》等相應標準規定,提交產品包裝及滅菌方法選擇的依據,經過確認并進行常規控制,開展以下方面的確認:
產品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應考察滅菌工藝過程對于產品的影響。
包裝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
應明確滅菌工藝(方法和參數)和無菌保證水平(SAL),并提供滅菌確認報告。無菌保證水平(SAL)應達到1×10-6。
殘留毒性:若滅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現殘留,如環氧乙烷滅菌,應當明確殘留物信息及采取的處理方法,并提供其解析的研究資料。
(4)穩定性研究
提供產品穩定性驗證資料,包括貨架有效期、運輸穩定性等。
提供貨架有效期和包裝研究資料,證明在貨架有效期內,在生產企業規定的運輸貯存條件下,產品可保持性能滿足使用要求,以無菌狀態交付的產品還應保持無菌狀態。本產品的貨架有效期驗證試驗可采用加速穩定性試驗、實時穩定性試驗等。必要時考慮濕度等因素對產品穩定性的影響。
提供運輸穩定性和包裝研究資料,證明在生產企業規定的運輸條件下,運輸過程中的環境條件不會對產品的特性和性能造成不利影響。產品包裝驗證可根據有關標準進行,如GB/T 19633《最終滅菌醫療器械包裝》系列標準、YY/T 0681《無菌醫療器械包裝試驗方法》系列標準、YY/T 0698《最終滅菌醫療器械包裝材料》系列標準等,提交產品的包裝驗證報告。申報產品的初包裝材料應能保證產品在滅菌、貯存和運輸過程中,對產品性能和安全性不產生不利影響。提供初包裝材料的質量控制標準及驗證數據資料。
(四)臨床評價資料
該類產品不屬于免于進行臨床評價目錄內產品。在滿足注冊法規要求的前提下,可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進行同品種產品的臨床數據對比、分析、評價,并按照該指導原則要求的項目和格式出具評價報告,或通過臨床試驗來論證產品臨床應用的安全有效性。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說明書和標簽的編寫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同時應注意以下內容:
1.產品的主要結構組成及性能指標應與產品技術要求內容一致。
2.無菌產品應注明滅菌方式。
3.注明與人體直接接觸的原材料,并對材料過敏者進行提示。
4.面罩使用部位如有創面應預先采取保護措施。
5.使用前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有破損,嚴禁使用。
6.產品有效期若是通過加速老化試驗獲得,應標明。
7.一次性使用產品應當注明,并明確禁止重復使用。
8.使用前應對產品外觀進行檢查。
9.警示信息須注明:在明火環境下禁止使用本產品。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需按照《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要求提交資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內容:
1.應當明確輸氧面罩生產工藝流程,注明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并說明其過程控制點。明確生產過程中各種加工助劑的使用情況及對雜質(如殘留單體、小分子殘留物等)的控制情況。
2.有多個研制、生產場地,應當概述輸氧面罩每個研制、生產場地的實際情況。
三、參考文獻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
[2]《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
[3]《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