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醫療器械注冊指定檢驗工作管理規定已廢止
發布日期:2021-10-15 13:55瀏覽次數:1760次
對于浙江省的朋友來說,可能會發現,2021年9月份還能申請和辦理的醫療器械注冊指定檢驗申請,為什么到10月份怎么就突然不能辦理了呢?
對于浙江省的朋友來說,可能會發現,2021年9月份還能申請和辦理的醫療器械注冊指定檢驗申請,為什么到10月份怎么就突然不能辦理了呢?
可能多數朋友都沒有關注到一個細節,2021年9月28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實施《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告(2021年第76號),通告中的附件:廢止文件目錄中有一個文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發布醫療器械注冊指定檢驗工作管理規定的通告》(2015年第94號),所以,從2021年10月1日起,醫療器械注冊指定檢驗工作事項已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