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發聲:加強技術審評與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關聯
發布日期:2021-05-20 00:00瀏覽次數:2110次
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評與注冊質量管理體系考核,是我國醫療器械上市審批的兩種主要活動,由藥監局下屬兩個獨立團隊完成,兩個團隊的協作對醫療器械上市審批風險控制非常必要。近日,藥監總局發聲,加強技術審評與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關聯。上海、浙江是較早將技術審評和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關聯的省市,如審評人員參與體系考核等等。
引言: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評與注冊質量管理體系考核,是我國醫療器械上市審批的兩種主要活動,由藥監局下屬兩個獨立團隊完成,兩個團隊的協作對醫療器械上市審批風險控制非常必要。近日,藥監總局發聲,加強技術審評與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關聯。上海、浙江是較早將技術審評和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關聯的省市,如審評人員參與體系考核等等。
技術審評、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均是醫療器械注冊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技術審評是基于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產品研判過程中產生的證明產品安全有效有關的驗證、確認文件進行技術和風險層面的綜合評估,評價產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提出產品是否可以上市的技術意見;注冊環節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是對研發和生產過程的符合性考核,是對注冊申請人保證醫療器械安全、有效的質量管理能力進行審核,評價產品的質量可控性,出具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的意見。加強技術審評與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之間的關聯,能更加完整的對醫療器械產品的安全有效進行評價。
政策推動 二者缺一不可
醫療器械是一類特殊商品,是在符合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下生產的產品,事關公眾健康,國家對其實施全生命周期監管。在我國,醫療器械上市實行注冊制度。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開宗明義,其目的是為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醫療器械注冊是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醫療器械注冊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其擬上市醫療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結果進行系統評價,以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的過程。
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是醫療器械注冊重要的技術支撐,只有經技術審評認為符合安全有效性評價要求的產品,才可以合法上市。技術審評進行的是系統性評價,評價的對象是醫療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結果,評價的結果是產品的安全、有效,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是評價安全有效的前提和保證。
與此同時,《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還規定,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和備案人應當建立與產品研制、生產有關的質量管理體系,并保持有效運行。所以,在注冊申報前,申請人就應當建立符合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
2015年6月,國家藥監部門發布了《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程序(暫行)》(以下簡稱《程序》),對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與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銜接、體系核查的內容、核查時限、核查結果、核查結果的反饋、核查結果與產品注冊審評的關聯進行了規定。根據相關要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組織產品技術審評時,對申請人進行與產品研制、生產有關的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由國家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通知相應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核查。
《程序》規定,申請人應當在注冊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向相應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體系核查資料,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體系核查資料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質量體系核查工作,核查應當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以及相關附錄要求開展。同時,在核查過程中,應當對企業注冊檢驗用樣品和臨床試驗用樣品的真實性進行核查。該《程序》的發布,保證了技術審評與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的統一和銜接,有效規范和促使企業保證相應樣品真實。通過明確的、可操作性強的條款要求,確保了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的開展,對技術審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加強關聯 提高審評科學性
為加強技術審評工作與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的關聯,提高技術審評的科學性,中心于2018年10月發布了《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參與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操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在具體實施層面,《規范》對參與形式、參與原則、現場審評要求、制定現場審評主要關注點等作出明確規定。
參與形式方面,《規范》明確中心派出人員在注冊環節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時,以審評員身份開展現場審評。現場審評是指在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包括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現場檢查時,中心派出相關人員對被檢查產品的科學性開展的審評工作。
現場審評的范圍是對于創新醫療器械、優先審批醫療器械、屬同品種首個醫療器械的注冊申請,中心原則上要求相關審評人員參與注冊體系核查。其他情形注冊申請,各審評部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參與。
現場審評要求方面,提出參與現場審評的審評人員應具有相關產品的審評經驗,并經過中心統一培訓;現場審評前應當查閱被檢查產品注冊申報資料,掌握產品有關情況;審評人員開展現場審評的目的是進一步確認注冊申報資料中的關鍵信息,解決審評過程中的疑問,發現研發及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點;現場檢查過程應當記錄,為后續審評提供支持。
制定現場審評主要關注點方面,提出審評人員結合產品審評工作,在現場審評過程中重點關注以下內容:(一)設計開發:企業的設計開發程序文件、計劃書、決定書、圖紙、工藝流程、工藝規范、設備人員要求、評審報告、驗證方案、驗證報告、確認報告等。(二)原材料:企業的采購清單、供方評價(如評價準則、評價記錄、評價結果)、合格供方名錄、采購合同(包括技術協議)、采購記錄、進貨檢驗記錄、驗收標準、檢驗報告等。檢查企業的采購控制程序是否與注冊申報資料一致,包括原材料的相關質量標準、驗證報告,以及供應商的相關信息。(三)生產管理:企業生產管理過程中的工藝流程圖、關鍵工序/特殊過程控制點、操作規程(如作業指導書、工藝卡等)、生產記錄、留樣等。(四)生產檢驗:企業相關設備檢驗規程、試驗記錄等,特殊情況下可以調取原始數據/圖譜等方式,了解檢測過程是否真實、可靠、可追溯。(五)其他:1.對照《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的基本原則》(簡稱《基本原則》,關注證明《基本原則》符合性相關證據的原始資料。2.查看申請人對風險點采取的控制方法,是否按照《基本原則》2.1.3提出的設計消除、防護報警和提供安全信息的原則進行了有效控制。3.查看設計轉換后的不合格品的記錄、評審和處理措施。
申請人在良好的質量管理體系下開展研發活動是確保醫療器械產品安全有效的重要前提,技術審評與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不是孤立的兩個環節。基于需要開展現場審評,可以幫助審評員更加客觀全面地了解產品,進一步提升審評工作的科學性。據統計,《規范》發布至今,中心共開展現場審評133次。
提高效率 信息化系統顯特效
為進一步強化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提升信息化水平,保證注冊審查秩序,中心于2019年12月完成了技術審評信息化系統調整,同時完成了該系統配套各省藥監局數字認證證書(CA證書)電子簽章制作工作,實現了注冊環節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啟動、核查結果文件接收的電子化。
此項工作也是中心于2019年建立電子化申報系統后的進一步擴展,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與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聯系,減少因函件往來導致的時間延誤,是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質量的新舉措。
2020年1月1日,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信息化相應功能正式啟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該系統為應急產品快速保質保量完成注冊審批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關注問題 及時提交核查資料
2015年至今,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開展順利,但仍存在核查結果超期未回情況,這將導致技術審評工作無法按時完成。據統計,超期未回的大部分原因均是由于申請人未按照程序要求提交體系核查資料而導致。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提出注冊申請,說明已具備全面的質量管理體系,其申報的產品是在合理的質量管理體系下生產的正式產品,而非研發的樣品。檢驗、臨床試驗用產品也應當是在合格的質量管理體系下生產的產品。所以,申請人應當在提出注冊申請后,隨時可接受質量管理體系核查。
為保證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順利開展,技術審評工作順利完成,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程序》要求在時限內提交注冊體系核查資料,省級藥監部門在收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資料后按照《程序》要求在時限內完成注冊質量體系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