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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21年第4號)
發布日期:2021-02-04 08:50瀏覽次數:3167次
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21年第4號)

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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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試劑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技術審評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試劑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對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相關人員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范圍

隱球菌病是一種由隱球菌感染引起的深部真菌病,可累及全身多個系統。隱球菌屬內對人致病的最主要病原菌是新生隱球菌(Cryptococcus neoformans)和格特隱球菌(Cryptococcus gattii)。根據新生隱球菌莢膜多糖成分和生化方面的差異,將新生隱球菌分成2個變種(新生隱球菌新生變種C.neoformans var.neoformans和新生隱球菌格魯比變種C.neoformans var.grubii),按血清學分為A、B、C、D和AD型5個型。其中新生變種為血清D、AD型,歐洲、南美洲流行;格魯比變種為血清A型,全球流行;格特隱球菌為血清B、C型,在熱帶\亞熱帶\溫帶流行;我國血清型主要為A型。此外,還發現了新生變種與格魯比變種的雜合體(血清型AD)。隱球菌的基因型包括新生隱球菌的VNⅠ、Ⅱ、Ⅳ、B和格特隱球菌的VGI-VGIV。兩種隱球菌的無性繁殖體均為無菌絲的單芽孢酵母菌,在體外為無莢膜或僅有小莢膜,進入人體內后很快形成厚莢膜,有莢膜的隱球菌菌體直徑明顯增加,致病力明顯增強。隱球菌莢膜的主要成分莢膜多糖是確定血清型特異性的抗原基礎,并與其毒力、致病性及免疫性密切相關。隱球菌是一種機會感染性真菌,既可侵犯免疫力低下及免疫缺陷人群,也可發生于免疫正常者,可以感染人體的任何組織和臟器,最常見的部位是中樞神經系統,其次是肺部和皮膚。

中樞神經系統隱球菌感染通常表現為腦膜炎或腦膜腦炎,極少數表現為單個或多個局灶性腫塊損害(隱球菌肉芽腫),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可伴發肺部或其他播散性感染,但大多數不伴有其他感染的臨床表現。隱球菌感染中樞神經系統外的器官和部位,肺和皮膚是常見的兩個部位。肺是隱球菌感染的主要門戶,肺隱球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可從無癥狀的結節到嚴重的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ARDS)。皮膚隱球菌感染根據感染來源,可以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感染兩種。繼發性隱球菌感染一般預示已經發生播散性隱球菌感染,主要來源于血行播散,提示感染嚴重。

隱球菌感染的病原學及實驗室檢測包括隱球菌的微生物學鑒定,隱球菌病的免疫學診斷(血清學實驗),隱球菌的藥物敏感試驗和隱球菌病的組織病理學。其中隱球菌病的免疫學診斷(血清學實驗)臨床上常用的為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其方法有乳膠凝集試驗(Latex Agglutination test ,LA)、酶聯免疫分析法(Enzyme Immunoassay ,EIA)及側向免疫層析法(Lateral Flow Immunoassay ,LFA)等。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可輔助診斷隱球菌感染,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陽性提示隱球菌感染,腦脊液中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滴度的高低可提示疾病的嚴重程度。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因其簡單、快速已經是目前國內臨床輔助診斷隱球菌感染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利用酶聯免疫法、乳膠凝集試驗和側向免疫層析法等基于抗原抗體反應原理,對來源于血清和/或血漿和/或全血和/或腦脊液等人體樣本中的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進行體外定性檢測的試劑。結合臨床和其他實驗室指標,可用于隱球菌感染的輔助診斷。如涉及半定量檢測試劑,或待測樣本類型為血清、血漿、全血、腦脊液外其他樣本類型(如尿液、肺泡灌洗液),應對半定量或其他樣本類型的性能進行研究,并根據申請的預期用途設計臨床試驗進行驗證。可適量參考本指導原則相關要求。

本指導原則僅包括對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試劑申報資料中部分項目的要求,適用于進行產品注冊和相關許可事項變更的產品。其他未盡事宜,應當符合《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以下簡稱《辦法》)、《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基本要求》(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44號)等相關法規和文件的要求。

二、注冊申報資料要求

(一)綜述資料

綜述資料主要包括產品預期用途、產品描述、有關生物安全性的說明、研究結果的總結評價以及同類產品上市情況介紹等內容。其中,需注意以下內容:

1.產品預期用途

詳述檢測試劑的預期用途,包括預期人群、適用的樣本類型,檢測結果的臨床指導意義等。描述隱球菌的生物學特征、隱球菌感染疾病相關流行病學、潛伏期、易感人群、臨床表現等。說明現有的臨床或其他實驗室診斷方法等。

2.同類產品上市情況

應著重從技術方法及預期用途(包括預期人群、樣本類型、臨床意義)等方面寫明擬申報產品與現行臨床診斷方法,以及目前市場上已獲批準的同類產品之間的主要異同點。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資料

此產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抗體、質控品(如適用)以及企業參考品等。應提供主要原材料的選擇與來源、制備過程、質量標準等研究資料。如主要原材料為企業自制,應明確原材料的制備原理,簡述制備過程及質量標準,其生產工藝必須相對穩定;如主要原材料為外購,應提供的資料包括:原材料的篩選研究資料、供應商選擇的研究資料、質量標準、供應商出具的主要原材料檢驗報告(質量證書)和入廠檢驗報告等。供應商為原材料的生產商,不得隨意更換。

主要原材料的篩選研究資料,應包含試驗方法、實驗數據及分析。質量控制標準應包括相應試驗方法及原材料應達到的客觀評價標準。人源或其他生物源性原材料質量控制標準中還應包含生物安全指標。生產企業應依據質量控制標準對原材料進行檢驗,檢驗合格方可用于生產。

1.   抗體

應明確抗體名稱、生物學來源、免疫原、供應商名稱、質量標準(一般包括外觀、蛋白純度、濃度、效價、分子量、功能性試驗)等。

如為自制抗體,還需明確抗體所針對的抗原表位、免疫原的具體信息,包括天然抗原的來源、重組或人工合成抗原的序列信息及制備方法。同時提交抗體制備、篩選、鑒定等詳細試驗資料。

2.   其他主要原輔料

包括基于酶聯免疫技術的固相載體,如酶標板、微粒等;基于凝集反應的乳膠顆粒等;基于側向免疫層析技術的金顆粒、硝酸纖維素膜等。申請人應提交上述原材料的選擇依據及驗證資料,明確供應商名稱及原材料質量標準。

3.試劑盒質控品(如有)

應包括原料來源、質控品制備、陰陽性確認和質量標準等相關研究資料。質控品應至少包含陰性和陽性兩個水平。陽性質控品可選擇標準菌株或經鑒定、可溯源的臨床分離株或莢膜多糖抗原。如莢膜多糖抗原為企業自制,請詳述制備的方法。提交質量標準中各項指標,如濃度、純度測定的方法及結果。

4.企業參考品(如適用)

應提交企業參考品的原料選擇、制備、陰陽性及濃度/滴度確認等相關驗證資料。說明參考品陰陽性及濃度/滴度確認的方法或試劑(建議采用國內已上市的、臨床上普遍認為質量較好的同類試劑)。參考品可采用臨床真實樣本,亦可采用標準菌株或臨床分離株添加入待測樣本基質的形式制備。企業參考品的基質應與待測樣本相同,需涵蓋所有待測樣本基質。企業參考品的設置建議如下:

4.1陽性參考品

陽性參考品應考慮覆蓋不同種及不同型別的隱球菌感染樣本。建議包含隱球菌A、B、C、D和AD血清型,或新生隱球菌VNⅠ、Ⅱ、Ⅳ、B基因型和格特隱球菌VGI-VGIV基因型。參考品應設置不同濃度水平。

4.2陰性參考品

陰性參考品應考慮檢測特異性的評價,納入正常臨床樣本、含類風濕因子等干擾因素的樣本及其他病原體陽性樣本,可選擇多個病原體標準菌株或臨床分離株,包含常見真菌(見表1)。

4.3檢測限參考品

可設置不同滴度的臨床陽性樣本或莢膜多糖抗原或臨床陽性樣本的系列梯度濃度樣本,樣本基質與檢測樣本一致,其中應包含檢測限水平。

4.4精密度參考品

建議至少包含中陽性和弱陽性,至少兩個濃度水平的參考品。

(三)主要生產工藝及反應體系的研究資料

1.產品基本反應原理介紹。

2.主要生產工藝介紹,可用流程圖方式表示,并簡要說明主要生產工藝的確定依據。

3.膠體金的制備及金顆粒大小確定的研究(如適用)。

4.包被/標記工藝研究,申請人應考慮,包被/標記液量、pH值、濃度、時間等指標對產品性能的影響,通過實驗確定上述指標的最佳組合。

5.膜干燥工藝的確定,申請人應對不同干燥條件(時間、溫度)下的試劑性能及穩定性進行研究。(如適用)

6.反應條件確定:申請人應考慮反應時間、反應溫度、洗滌次數等條件對產品性能的影響,通過實驗確定上述條件的最佳組合。

7.反應體系中樣品加樣方式及加樣量確定:通過實驗確定最佳的加樣方式及加樣量。如樣本需采取稀釋或其他必要的方法進行處理后方可用于最終檢測,申請人還應對可用于樣本稀釋的物質或處理方法進行研究,通過實驗確定最終選擇的用于樣本稀釋的物質或處理方法。

8.顯色系統、酶作用底物等的介紹以及最適條件研究。(如適用)

(四)分析性能評估資料

申請人應提交在符合質量管理體系的生產環境下生產的試劑盒進行性能評估研究。對于每項分析性能的評價都應包括具體研究目的、實驗方法、可接受標準、實驗數據、統計方法等詳細資料。有關分析性能驗證的背景信息也應在申報資料中有所體現,包括實驗地點、使用儀器、試劑規格、批號、臨床樣本來源、研究用樣本性質和濃度確定的方法等。

分析性能評價的實驗方法可以參考國際或國內有關體外診斷試劑性能評估的指導原則進行。對于此類產品,性能評估中所用樣品(除非特別說明)可參考上述企業參考品的制備要求。各項性能評價應符合以下要求。

1.適用的樣本類型

如果申報試劑適用于多種樣本類型,應采用合理方法評價每個樣本類型的適用性。對于可比樣本,可采用同源比對的方法進行驗證;對于不可比樣本,應對每個樣本類型分別進行性能評估,至少包括精密度、干擾試驗、最低檢出限和包容性。此處所述可比樣本,一般指:性能指標相同、陽性判斷值相同、預期人群一致、臨床意義相同。反之,則應視為不可比樣本。

2.準確度

申請人可選擇下述兩種方式或兩種方式之一進行準確度研究。

2.1方法學比對

采用對系列樣本檢測的方式,比較檢測結果與臨床診斷結果或已上市試劑檢測結果之間的差異。

樣本應選擇預期人群的樣本,并注意包含不同水平的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及隱球菌的不同型別,且包含干擾及交叉樣本。

2.2企業內部參考品檢測

通過檢測企業內部陰、陽性參考品,評價申報試劑的檢測準確性。

3.最低檢測限(分析靈敏度)

3.1最低檢測限的建立

建議采用對來自不同型別隱球菌的,已知濃度的莢膜多糖抗原樣本,進行系列稀釋后重復檢測的方法,確定申報試劑的檢出限。稀釋時應注意采用待測樣本類型進行稀釋。在上述重復檢測過程中,記錄不同稀釋度/濃度檢出(或陽性)的結果。采用適當的模型,計算申報試劑在設定概率下的檢出限,一般在該檢測濃度下應具有95%的可能性檢出。

3.2最低檢測限的驗證

申報試劑應在檢測限濃度水平對來自不同型別隱球菌的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的檢出進行驗證。一般采用對檢出限濃度水平樣本進行至少20次的重復試驗的方法對檢出限進行驗證。

4.包容性

應證明申報試劑具有檢出不同型別隱球菌中莢膜多糖抗原的能力。不同型別包括:我國有報道的隱球菌感染種類,如新生隱球菌和格特隱球菌的五個血清型別或基因型為新生隱球菌VNⅠ、Ⅱ、Ⅳ、B和格特隱球菌的VGI-VGIV;其他隱球菌屬,如淺白隱球菌C. albidus、土生隱球菌C. humicola。應采用略高于檢出限濃度的各型別樣本進行重復檢測研究。該樣本可以為滅活的臨床樣本或標準菌株。

5.分析特異性

5.1交叉反應

用于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交叉反應驗證的病原體種類主要考慮以下幾方面:抗原結構具有同源性(如隱球菌在真菌分類學上的近緣菌)、易引起相同或相似的臨床癥狀、采樣部位正常寄生或易并發的其他病原體,具體目錄參見表1。

建議選擇高濃度交叉反應物水平進行驗證,細菌或者真菌的最低濃度為106 CFU/mL。對于交叉反應中病原體的最低濃度,申請人也可根據病原體的具體特性規定相應濃度及濃度單位。臨床收集的樣本應提供用于交叉反應驗證的病原體的來源、種屬和濃度信息,標準菌株還應同時提供制備方法。

表1 建議進行交叉反應評估的病原體類別

白念珠菌

熱帶念珠菌

近平滑念珠菌

克柔念珠菌

光滑念珠菌

毛霉

根霉

土曲霉

煙曲霉

黑曲霉

黃曲霉

孢子絲菌

阿薩希毛孢子菌

釀酒酵母

紅酵母

結核分枝桿菌

肺炎支原體

肺炎鏈球菌

5.2干擾物質

5.2.1內源性及外源性干擾

干擾物質包括內源性干擾物質和外源性藥物。內源性干擾物質應至少包括:血紅蛋白、膽紅素、甘油三酯(血清/血漿/全血適用)、類風濕因子、自身抗體等;外源性藥物應包含表2中內容。

建議申請人在每種干擾物質的潛在最大濃度(最差條件)對包含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弱陽性在內的至少兩個濃度水平的臨床樣本進行干擾影響研究。對于常見藥物干擾試驗,建議參照相應藥物藥代動力學研究確定的治療藥物濃度添加相應藥物進行干擾驗證。

表2 用于進行干擾研究的外源性藥物

阿莫西林

卡泊芬凈

阿尼芬凈

兩性霉素B

氟胞嘧啶

氟康唑

伊曲康唑

伏立康唑

泊沙康唑

5.2.2抗凝劑的干擾

如果試劑盒適用樣本類型包括血漿和/或全血樣本,可采用一定數量血清、血漿、全血同源樣本進行對比試驗的方法,或采用回收試驗的方法,驗證各種抗凝劑的適用性。

6.精密度

申請人應對每項精密度指標的評價標準做出合理要求,如變異系數的范圍和顯色強度等。研究資料應包括時間、地點、操作人員、檢測次數、所用試劑批次、樣本濃度、適用儀器(如適用)、研究過程以及結果分析方法等。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6.1對可能影響檢測精密度的主要變量進行驗證:除申報試劑本身外,還應對不同時間、地點、不同儀器(如適用)、操作人員、測試運行間的差異進行相關的驗證。

6.2設定合理的精密度評價周期。

6.3應采用臨床樣本進行精密度研究。

6.4研究樣本應至少包括四個水平,具體要求如下:

6.4.1陰性樣本:不含待測靶物質的樣本,全部為陰性。

6.4.2高值陰性樣本(如C5):濃度略低于最低檢測限,陰性率應≥95%(n≥20)。

6.4.3臨界陽性樣本:陽性檢出率應≥95%(n≥20)。

6.4.4中等強度陽性樣本:陽性檢出率應為100%,CV結果應在合理的可接受范圍內(如適用)。(n≥20)。

7.鉤狀(HOOK)效應

建議采用高濃度的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樣本進行梯度稀釋后分別檢測,每個梯度重復3至5次,將顯色深度或檢測值隨濃度升高反而變淺或降低時的濃度,作為不出現鉤狀效應時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最高濃度。

(五)陽性判斷值確定資料

申請人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方法,如受試者工作特征曲線(ROC)的分析方式,來確定合理的陽性判斷值。若試驗結果存在灰區,則應明確灰區建立的基礎。試驗所用樣本來源應考慮到地域、年齡、職業、是否接受抗菌治療等因素的影響。如果申報產品包含不可比的樣本類型,如血清和腦脊液,請分別對兩種樣本類型進行陽性判斷值的確定和驗證。

申請人應提交具體的試驗方案、評價標準、統計學分析、研究數據等研究資料。

(六)穩定性研究資料

穩定性研究資料主要涉及兩部分內容,申報試劑的穩定性和適用樣本的穩定性研究。前者主要包括實時穩定性、運輸穩定性、開瓶/開封穩定性(如涉及)及凍融穩定性(如涉及)等研究,申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合理的穩定性研究方案。穩定性研究資料應包括研究方法的確定依據、具體的實施方案、詳細的研究數據以及結論。對于實時穩定性研究,應提供至少三批樣品在實際儲存條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資料。運輸穩定性的研究,注意包含詳盡的運輸條件描述、運輸過程中的實時監控數據,并包含至少一批試劑,運輸后至效期的驗證資料。

樣本穩定性一般包括樣本各種實際運輸及儲存(常溫、冷藏和冷凍)條件下的保存期限驗證,以確認樣本的保存條件及時限(短期、長期)。需要冷凍保存的樣本同時應對凍融次數進行合理驗證。

試劑穩定性和樣本穩定性兩部分內容的研究結果應在說明書【儲存條件及有效期】和【樣本要求】兩項中進行詳細說明。

(七)臨床評價資料

臨床試驗的開展應符合相關法規、文件的要求。臨床試驗資料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16號)要求。

1.樣本類型

對于樣本類型為腦脊液的產品,其預期用途一般用于隱球菌性腦膜炎的輔助診斷。

對于樣本類型為血清的產品,其預期用途一般用于隱球菌病(包括肺、中樞神經系統或皮膚等隱球菌各部位感染)的輔助診斷。

當申報樣本類型還包括血漿或全血時,應通過與臨床參考標準進行比較研究或同源樣本比對的方法確認臨床性能。

2.受試人群

對于腦脊液樣本類型,受試人群應為疑似隱球菌性腦膜炎患者,應包括免疫功能正常人群和免疫功能低下人群。

對于血清樣本類型,受試人群應為疑似隱球菌病患者(包括肺、中樞神經系統或皮膚等各部位疑似隱球菌感染的患者),應包括免疫功能正常人群和免疫功能低下人群。

應考慮流行病學特征,納入不同地區的患者/人群,以驗證本產品的臨床性能。

為考察產品的臨床特異性,應適當納入干擾和易產生交叉反應的樣本。針對血清樣本類型,建議納入部分類風濕因子陽性患者樣本、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樣本以及毛孢子菌屬感染患者樣本。針對腦脊液樣本類型,建議納入部分細菌性腦膜炎(革蘭陽性、革蘭陰性分別應有納入)患者樣本,結核性腦膜炎患者樣本,病毒性腦膜炎樣本以及自身免疫性腦炎患者樣本。

臨床試驗應包含一定數量的新鮮樣本。凍存樣本和新鮮樣本的檢測結果如有差異應分別統計。

3.對比方法

對于腦脊液樣本類型,可選擇已上市同類產品或臨床參考標準進行盲法同步比較,驗證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的臨床性能。

對于血清樣本類型,可選擇已上市同類產品進行比較研究試驗或采用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與臨床參考標準進行盲法同步比較,驗證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的臨床性能。

對于肺隱球菌感染的臨床參考標準包括:組織病理檢查,無菌部位標本病原學涂片和培養。對于隱球菌性腦膜炎的臨床參考標準包括:腦脊液病原學涂片和培養,腦脊液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

4.樣本量

適當的樣本量是保證申報產品臨床性能得到準確評價的必要條件。臨床試驗樣本量應滿足統計學要求,可采用適當的統計學方法進行估算。

4.1 采用已上市同類產品進行比對研究:隱球菌抗原檢測試劑為定性檢測產品,如臨床試驗采用申報產品與已上市同類產品進行比對的試驗設計,可采用單組目標值法樣本量公式估算最低樣本量。





 


 

 


公式中,n為樣本量;Z1-α/2、Z1-β為顯著性水平和把握度的標準正態分布的分數位,P0為評價指標的臨床可接受標準,PT為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評價指標預期值。

對于腦脊液樣本,樣本量估算過程中,建議評價指標的臨床可接受標準(P0)即隱球菌抗原試劑臨床陰/陽性符合率大于95%。

4.2 對于血清樣本類型,如采用臨床參考標準進行比對研究,建議對樣本量進行統計學估算,隱球菌性腦膜炎患者樣本量應滿足統計學要求,可采用單組目標值法樣本量公式估算最低樣本量。隱球菌性腦膜炎樣本量估算過程中,建議評價指標的靈敏度特異度臨床可接受標準(P0)大于95%。

建議納入不少于30例肺隱球菌感染確診病例,并適量納入除中樞神經系統和肺以外其他部位隱球菌感染患者。

樣本量估算過程中需要考慮臨床試驗中病例的剔除率,一般而言,病例剔除率不應高于10%。

臨床試驗樣本量除需滿足上述統計學估算的最低樣本量要求外,還應保證入組病例覆蓋受試者的各種特征。如臨床試驗研究有更合理的樣本量估算方式,在說明其合理性后亦可采用。

5.試驗方案

臨床試驗實施前,研究人員應從流行病學、統計學、臨床醫學、檢驗醫學等多方面考慮,設計科學合理的臨床研究方案。各臨床研究機構的方案設置應基本一致,且保證在整個臨床試驗過程中遵循預定的方案實施,不可隨意改動。整個試驗過程應在臨床研究機構的實驗室內并由本實驗室的技術人員操作完成,申報單位的技術人員除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外,不得隨意干涉實驗進程,尤其是數據收集過程。在試驗操作過程中和判定試驗結果時應采用盲法以保證試驗結果的客觀性。各研究單位選用的對比試劑/方法應保持一致,以便進行合理的統計學分析。

試驗方案中應確定病例納入/排除標準,任何已經入選的病例再被排除出臨床研究都應記錄在案并明確說明原因。應對檢測樣本的類型和數量提出要求。應明確統計檢驗假設,如評價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與對比試劑是否等效的標準,并提出適合的數據統計分析方法。

臨床試驗中如有體外診斷試劑與對比方法檢測結果不一致的情況,應對不一致結果進行綜合分析,說明是否影響對產品臨床性能的判定;對檢測結果不一致樣本可采用臨床參考標準或其他恰當的方法進行確認,但該確認結果不應納入原有統計分析。

6.統計學分析

應選擇合適的統計方法對臨床試驗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對于此類定性檢測試劑與已上市同類產品或參比方法的比較研究試驗,常選擇配對四格(2×2)表或列聯表的形式總結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與對比試劑/參比方法的檢測結果,計算陽性符合率、陰性符合率、總符合率以及95%置信區間,kappa值等指標。

對于血清樣本類型與臨床參考標準對比的分析,統計分析常選擇四格(2×2)表形式對結果進行總結,并據此計算申報產品臨床靈敏度和特異度及其置信區間。對于肺隱球菌感染,隱球菌性腦膜炎和其他類型隱球菌感染患者需進行分層統計。

(八)產品技術要求

申請人應當在原材料質量和生產工藝穩定的前提下,根據申請人產品研制、前期評價等結果,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相關文獻,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9號)的有關要求,編寫產品技術要求。

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試劑的產品性能指標應主要包括:物理性狀、陰/陽性參考品符合率、精密度、最低檢測限等。陽性參考品主要考察對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的陽性檢出能力,陰性參考品則重點對分析特異性進行驗證。

如果申報試劑已有適用的國家標準品、參考品發布,則申請人應在產品技術要求中提出檢驗要求。

按照《辦法》的規定,此類產品為第三類體外診斷試劑,申請人應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以附錄形式明確主要原材料、生產工藝及半成品要求,附錄的編制應符合相關編寫規范的要求。在附錄中列明本指導原則“主要原材料研究資料”中提及的所有適用原材料的要求。

(九)產品說明書

產品說明書是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最重要的文件之一。產品說明書的格式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說明書編寫指導原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17號)的要求,進口體外診斷試劑的中文說明書除格式要求外,其內容應盡量保持與原文說明書的一致性,翻譯力求準確且符合中文表達習慣。產品說明書中相關技術內容均應與申請人提交的注冊申報資料中的相關研究結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內容引用自參考文獻,則應以規范格式對此內容進行標注,并單獨列明文獻的相關信息。

結合《體外診斷試劑說明書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下面對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檢測試劑說明書的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說明,以指導注冊申報人員更合理地完成說明書編制。

1.【預期用途】

1.1對于樣本類型為腦脊液的產品,試劑盒用于體外定性檢測人腦脊液中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用于隱球菌性腦膜炎的輔助診斷。

對于樣本類型為血清或/和血漿或/和全血的產品,試劑盒用于體外定性檢測人血清或/和血漿或/和全血樣本中隱球菌莢膜多糖抗原,用于隱球菌病的輔助診斷。

1.2結合臨床和其他實驗室指標,明確檢測的臨床意義。

1.3臨床背景描述:簡單介紹病原體的生物學特征、流行病學、潛伏期、易感人群、感染后的臨床表現及相關疾病等。簡要介紹現有隱球菌感染的臨床或實驗室診斷方法。

2.【主要組成成分】

2.1說明試劑盒包含組分的名稱、數量、比例或濃度等信息,質控品應明確具體基質成分和濃度水平。對于膠體金試劑應描述試劑條/卡結構組成及檢測試劑包含的稀釋液等組分。

2.2介紹檢測中使用的抗體信息及標記物信息,包括抗體的動物源性、抗體的性質(單克隆或多克隆)、標記物種類等。

2.3試劑盒中不包含但對該項檢測必須的組分,企業應列出相關試劑的名稱、注冊證號/備案號(如有)、貨號、生產商等其他相關信息。

3.【儲存條件及有效期】

詳細介紹試劑盒的效期穩定性、開瓶/開封穩定性、運輸穩定性等信息。

對于基于側向免疫層析技術的檢測試劑,開封穩定性應同時注明,開封條件:包括濕度和溫度。對于酶免疫技術的檢測試劑,應至少注明試劑盒內質控品和校準品(如適用)的開瓶穩定性。

運輸穩定性的描述,應基于研究資料,客觀描述運輸條件、運輸過程中的溫度范圍、運輸時限、開箱溫度等內容。

4.【適用機型】(如適用)

對于采用酶聯免疫吸附法的檢測試劑應明確適用酶標儀的波長要求,其他方法學檢測試劑應明確具體的適用機型型號。

5.【樣本要求】重點明確以下內容

5.1樣本的采集:明確推薦的采集時間、采集順序、采集量等,樣本的取材及處理方式等,若有通用的技術規范或指南,則應遵循,并在此處引用。

5.2樣本類型:明確樣本類型,對于血漿/全血樣本,應注明對抗凝劑的要求。

5.3樣本處理及保存:樣本處理方法、保存條件(如冷藏、冷凍等)及不同保存條件下的保存時限和運輸條件等。冷藏、冷凍樣本檢測前是否需要恢復室溫,冷凍樣本的凍融次數限制等。

6.【檢驗方法】

詳細說明試驗操作的各個步驟:

6.1實驗環境:實驗室的溫度、濕度要求。

6.2試劑配制方法,試劑開封后使用方法等。

6.3高濃度樣本稀釋的方法。

6.4試驗條件:操作步驟、溫度、時間、儀器波長等。

6.5質量控制:操作步驟,質控結果的要求(試驗有效性的判斷),質控結果不符合要求的處理方式。

6.6對于膠體金法檢測試劑可以彩圖圖示形式顯示正確的檢驗操作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項等。特別注意應強調操作溫度及濕度條件、讀取結果的時間。

6.7特別說明檢驗操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7.【檢驗結果的解釋】

詳細描述檢測結果的判定標準或計算方法,如有灰區判定,應詳細說明灰區樣本的處理方法。

基于側向免疫層析技術的檢測試劑,應以彩圖的形式顯示結果的判讀方法。

檢驗結果的解釋應結合相應的臨床診療指南進行描述。

8.【檢驗方法局限性】

列明假陰性和假陽性結果出現的可能情形。

綜合產品的預期用途、臨床背景、檢測方法及適用范圍等信息,對可能出現的局限性進行相關說明。

9.【產品性能指標】

詳述以下性能指標:

9.1對相應國家參考品(如有)檢測的符合情況。

9.2準確性:簡述研究用樣本性質、例數和評價結果。

9.3 最低檢測限和包容性:簡要介紹評價方法、所用隱球菌菌株或樣本情況以及評價結果。

9.4分析特異性

9.4.1交叉反應:簡述交叉反應驗證的病原體種類,及有/無交叉反應的濃度水平。

9.4.2干擾物質:簡述評價的干擾物質種類及有/無干擾反應的濃度水平。

9.5精密度:簡述試驗方法及各項精密度研究結果。

9.6鉤狀(HOOK)效應:對高濃度莢膜多糖抗原鉤狀效應的驗證情況進行總結。

10.【注意事項】

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0.1有關試劑盒內人源組分(如有)生物安全性的警告。如:試劑盒內對照品(質控品)或其他可能含有人源物質的組分,雖已經通過了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人類免疫缺陷病毒1/2型抗體(HIV1/2-Ab)、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Ab)等項目的檢測,結果為陰性,但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一項檢測可以確保絕對安全,故仍應將這些組分作為潛在傳染源對待。

10.2試驗室應具有Ⅱ級生物安全防護能力。

10.3有關實驗操作、樣本保存及處理等其他注意事項。

三、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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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于公布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44號).2014年9月

3.《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16號).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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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Perfect JR,Dismkes WE,Goldman GL,et al.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Cryptococcal Disease:2010 Update by the Infectious Diseases Society of America.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 2010;50:291-322

10.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分會.隱球菌性腦膜炎診治專家共識[J].中華傳染病雜志 2018;36(4):193-199

11.浙江省醫學會熱帶病和寄生蟲病分會艾滋病學組.艾滋病患者隱球菌感染篩查浙江省專家共識[J].中華臨床感染病雜志 2019;12(2):81-86+106

四、起草單位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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